大同市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使公眾便捷、準確地獲取國動辦的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編制,結合本市本辦實際情況,特制訂《大同市國動辦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取國動辦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請閱讀本《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大同市政府門戶網站國動辦子網站上查閱《指南》。
網站網址為:http://www.dt.gov.cn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辦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1.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領導職責說明和近期活動;本辦內設機構;發布本辦各機構的工作職責,辦公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2.規章文件
主要包括:與本辦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以本機關制作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
3.部門動態
主要包括:本辦業務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活動情況等。
4.信息公開年報
主要包括:公開每年度本辦的政府信息報告。
5.行政報送系統
主要包括:通過網站管理系統,向上級部門報送本部門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信息。
6.建議提案
主要包括:向權力機構提出進行審議并作出決定的議事原案。
7.應急管理
主要包括:提供本辦對于社會治安提前制定的應急措施。
8.其他
主要包括:本辦重要會議、活動的主要情況,以及本辦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公開形式
本辦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本辦網上信息公開網址為http://www.dt.gov.cn
本辦還將通過政府公報、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辦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辦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本辦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辦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一)受理機構
大同市國動辦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市國動辦綜合科
聯系人:龐玉潔
辦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區魏都大道新建巷29號
郵政編碼:037000
辦公時間:8:00-12:0014:30-18:00(工作日)
聯系電話:0352-2084321傳真:0352-2084321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向本辦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大同市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此表附后)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辦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1)本辦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本辦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在本辦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http://www.dt.gov.cn),向本辦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向本辦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注冊登記、稅費繳納、社會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辦提交書面申請。
本辦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2.申請處理
本辦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可能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辦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辦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本辦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辦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監督電話:0352-2084321(大同市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綜合科辦公室)
地址:大同市平城區魏都大道新建巷29號,大同市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大院
郵編:037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單位或者上級政府單位投訴,接受投訴的單位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