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035200030/2025-00008
信息分類:
行政執法專欄
發布機構:
市體育局
發布日期:
2025-01-16 09:28
標題:
大同市體育局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
文號:
時效:
大同市體育局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
發布時間:2025-01-16 09:28
來源:市體育局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事項類型 | 事項依據 | 責任主體 | 實施主體 | 備注 |
| 1 | 對未經審批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全民健身條例》第三十六條 未經批準,擅自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或者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3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 大同市體育局 | 縣(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 |
| 2 | 對取得許可證后不再符合條件仍經營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全民健身條例》第三十七條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者取得許可證后,不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仍經營該體育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或者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3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 大同市體育局 | 縣(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 |
| 3 | 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者違規經營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 大同市體育局 | 縣(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 |
| 4 | 對違反規定舉辦體育賽事活動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主辦方或承辦方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體育部門或其委托的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情節惡劣的視情節處以30000元以下罰款,屬于非經營活動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一)不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對體育賽事活動審批規定的;(二)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舉辦體育賽事活動規定的;(三)不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對體育賽事活動名稱規定的;(四)造成人身財產傷害事故或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五)其他侵犯他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 大同市體育局 | 縣(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 |
| 5 | 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授予 | 行政確認 | 《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各級體育主管部門或經批準的協會按照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標準,批準授予相應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稱號:地(市)級體育主管部門或經批準的省級協會批準授予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 | 大同市體育局 | 大同市體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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