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民政局 大同市財政局關于調整2025年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基本供養標準的通知
大同市民政局 大同市財政局關于調整2025年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基本供養標準的通知
同民發〔2025〕9號
各縣區民政局、財政局:
根據《山西省民政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制定和調整的通知》(晉民發〔2024〕8號)和《山西省民政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我省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制定和調整工作的指導意見》(晉民發〔2021〕38號)要求,經市政府批準,決定從2025年1月1日起,對全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進行調整,同步調整特困人員基本供養標準,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一、2025年度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一)城市低保標準:平城區為730元/月/人,云岡區為650元/月/人,開發區、云州區、新榮區、左云縣、靈丘縣、渾源縣、天鎮縣、陽高縣為630元/月/人,廣靈縣為610元/月/人。
(二)農村低保標準:云岡區為7500元/年/人,云州區、新榮區、左云縣、陽高縣、靈丘縣、天鎮縣、渾源縣為6420元/年/人,廣靈縣為6300元/年/人。
(三)城市特困人員(集中和分散)和農村集中供養特困人員標準:平城區為960元/月/人,云岡區850元/月/人,云州區、陽高縣、天鎮縣、渾源縣840元/月/人,新榮區、左云縣、靈丘縣、廣靈縣為830元/月/人。
(四)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標準:云岡區為820元/月/人,云州區、新榮區、左云縣、陽高縣、靈丘縣、天鎮縣、渾源縣為700元/月/人,廣靈縣為690元/月/人。
二、資金保障
此次調整標準所需資金,從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中統籌解決。
三、要求
(一)提高認識。調整城鄉低保保障標準,是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舉措,各縣區一定要高度重視,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實。
(二)積極推進。各縣區要指定專人負責,精確核算,積極推進,堅決杜絕提標不提補助水平,形成事實上的空調。同時,及時將因提標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救助范圍,杜絕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事實上的漏保風險。
(三)按時完成。各縣區務于6月10日前完成提標任務,連同1-5月份補發資金足額發放到保障對象手中。
(此件公開發布)
大同市民政局 大同市財政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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