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開展2025年度大同市群眾文化系列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開展2025年度大同市群眾文化系列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同文旅發〔2025〕29號
各縣(區)文化和旅游局,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同人社發〔2025〕49號)精神,現就2025年度全市群眾文化系列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2025年度全市群眾文化系列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管理、指導和監督下,由大同市群眾文化系列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
二、評審范圍
全市各有關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從事群眾文化系列專業技術工作,并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
事業單位申報職稱評審的人員須在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聘用且兌現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資,任職時間以工資調整審批表中的聘任時間為準(從機關流動到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除外)。
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以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開始收審申報評審材料之日為界);
3、公職人員受到政務處分、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且在受處分期間的;
4、中國共產黨黨員受到黨紀處分且在處分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評審條件
(一)品德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申報評審者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熱愛群眾文化事業,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學歷條件
申報中、初級職稱對學歷、學位不作硬性要求。
(三)資歷條件
1.申報中級職稱: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聘任助理館員職稱從事群眾文化相關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聘任助理館員職稱從事群眾文化相關工作滿4年;或具備高中畢業學歷,聘任助理館員職稱從事群眾文化相關工作滿7年。
2.申報初級職稱: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群眾文化相關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專學歷,從事群眾文化相關工作滿4年;或具備高中畢業學歷從事群眾文化相關工作滿6年。
3.國有企業申報任職時間以聘任文件時間為準;非公有制領域申報人員取得相應層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可按相應任職時間計算。
(四)工作業績條件
申報中級職稱,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條件之3項。其中,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第8項。
1.主要參與(前3名)完成了本地區3項及以上大中型群眾文化活動或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活動的組織工作,并有較好的社會影響。具體申報中,中型群眾文化活動2項或小型群眾文化活動3項可作為1項大型活動計算(省級以上活動為大型,市級為中型,縣級為小型)。
2.作為主要成員(前3名)完成輔導業余文藝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骨干10名以上,或完成培訓教學或科普培訓教育工作15次以上,培訓總人數達200人次以上。
3.作為主要成員(前3名)組建和輔導基層業余藝術團(隊)1個,并為基層演出達40場以上。
4.作為主要成員(前3名)參與群眾文化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料的編撰和出版發行工作。
5.獨立或合作創作并發表劇本、小說、曲藝、詩歌、散文、詞曲、舞蹈、美術、書法、攝影等文學藝術中型作品1部和小型作品4個。
6.作為主要成員(前3名)參與省級藝術或群眾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學術研究項目1項。
7.在省(部)級以上公開刊物獨立或第一作者公開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或獨立撰寫專題調查報告2篇或2000字以上的文藝評論3篇;或在省級以上學術研討會上宣讀、交流論文2篇(第一作者),每篇論文在2000字以上。
8.作為主要成員(前3名)參與完成民間藝術搜集、整理、研究和發掘利用工作1項及以上(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業技術人員須達3項),并形成文字資料。
對鄉鎮及以下的專業技術人員,若業績、貢獻特別突出,在當地有較大影響,可不受上述條件限制進行特殊申報。
申報初級職稱,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本崗位工作任務。
2.參與完成了本地區1項以上群眾文化活動或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活動或科學普及相關活動的組織工作,完成效果較好。
3.參與輔導業余文藝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骨干或科學普及人員10名以上。
(五)考核條件
申報評審者必須參加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任職年限連續計算。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確定等次的,不作為任職年限累計計算。申報評審當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結果須為合格及以上等次。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六)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25號令),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要求,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評定上一級任職資格的重要條件。
(七)轉評
因崗位調整需要進行轉系列(專業)評審的,須在現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經單位考核合格,可申報轉評同級別群眾文化系列(專業)職稱,轉系列(專業)評審條件與正常申報相同,轉評前后任職年限可累計計算。
四、相關問題的說明
(一)本評價標準中涉及的工作業績等均應為任現職后取得,并與申報專業相同,同時須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
(二)申報條件中所稱“以上”均含本級。
(三)基層一線人員指在縣(區)以下國有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直接從事群文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或在縣(區)以下事業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公開刊物。指有國際統一刊號(ISSN)、國內統一刊號(CN)的期刊和有“ISBN”編號的出版物。
(五)申報職稱評審所要求的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均計算到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學歷和業績成果等取得或完成時間截止到評審委員會公布的評審年度申報材料收審期內。
(六)中級評審淘汰率不低于10%。
五、申報程序
(一)個人自主申報。專業技術人員不受用人單位崗位限制,符合條件即可申報。
(二)實行民主評議。用人單位成立由群眾代表、同行專家、單位領導和人事部門負責人、紀檢工作負責人(或支部紀檢委員)共同組成的評議組(人數為單數),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對申報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貢獻等進行綜合評議,單位根據評議組意見,出具鑒定意見。
(三)逐級審核申報。由各主管部門或縣(區)人社局審核后報送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申報,人事檔案已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代理的,由用人單位出具鑒定意見,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后,逐級報送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未辦理人事檔案代理的,由用人單位出具鑒定意見,經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后,逐級報送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自由職業者可由人事代理機構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程序。未辦理人事檔案代理的,經屬地人社部門或代辦機構審核后,逐級報送至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六、材料報送要求
(一)《山西省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2024年版)》中級3份,初級2份。各欄目內容填寫要準確、規范(貼2寸免冠紅底彩照)。單位意見要明確,簽字、蓋章等手續要完備,不得有空欄,審查合格后,用A4紙雙面打印填寫膠裝。轉評專業的人員需在評審表申報職稱欄備注為轉評。
(二)《大同市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審批表》(紙質版一式2份,同時報電子版)。轉評專業的人員需在備注欄注明轉評。
(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基本情況登記表2份。A3紙打印,按照設定格式認真填報、錄入、打印,不能更改表格格式。1份由本單位、主管部門或人社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1份可復印。
(四)資格證、聘任證(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未在學信網學籍/學歷驗證查詢年度范圍內的畢業證,需提供本人檔案學歷認證報告(本人檔案無學歷認證報告的需提供本人檔案中相應學歷的學習證明材料)。
(五)與勞動合同相印證的社保材料1份(事業單位僅需提供聘任當年和本年度工資調整審批表)。
(六)論文、論著原件、復印件、檢索頁等各1份。論文在“萬方數據”、“維普中文”、“中國知網”上的檢索證明各1份。論文(專技報告、工作總結、工作案例、實施方案等材料)的復制比檢測重合率報告各1份(要求不得超過35%)。獲獎證書(文件)和業績實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均須是本人任現職期間。
(七)要求任職年限內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任職期滿考核表1份。
(八)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報告一式5份,其中1份由本單位、主管部門或人社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4份可復印。個人信息不得在專業技術報告正文出現,專業技術報告中涉及的本人信息內容一律用“本人、本單位、本部門、本市(縣)”等表示。
(九)推薦函。
(十)其它材料。1、申報人所在單位“三公示”材料1份。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3、繼續教育相關材料。4、評委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所有復印件上注明“此件復印于原件”字樣,并加蓋復印單位公章,復印人在公章旁簽字。評審結束后,除《山西省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2024年版)》外,其余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七、工作要求
(一)嚴格申報程序。各有關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好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申報推薦工作,實行“三公示”制度,即評審條件程序公示、個人申報材料公示、單位鑒定意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推薦。用人單位須明確推薦人選產生的方式、申報人具備的資格條件及公示情況等內容。
(二)嚴肅申報紀律。申報人員及推薦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實行“雙承諾”制。申報人及所在單位要在評審表中相應欄目內,對申報人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本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簽字確認。申報人員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評審資格,并計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對有關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報送材料要求。各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預約收審材料,并安排專人負責統一報送,評委會不受理個人報送事宜。申報人員所需文件、表格等,請登錄大同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文件”欄中查詢下載。收審材料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23日,逾期將不再接收申報材料。
聯系電話:0352-7789342(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市現行職稱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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