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4部門印發《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山西省教育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印發《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委編辦,市教育局、人社局:
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精神,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山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山西省教育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5年2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
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精神,有力推動我省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工作落地見效,結合工作實際,現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和退役軍人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指導,深入貫徹《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暢通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幼兒園任教通道,建立退役軍人教師培養、培訓、使用機制,促進退役軍人高質量就業,讓優秀退役軍人成為我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的重要補充,為推動山西教育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在校非公費師范生退役軍人轉公費師范生制度
省屬師范類本科高校的非公費師范生在學校期間參軍并退役復學后,符合培養院校轉為公費師范生或“優師計劃”師范生條件且本人當年高考成績滿足公費師范生或“優師計劃”師范生錄取要求,經本人提出申請,生源地市級教育局同意,且通過培養院校考核的,優先轉為公費師范生或“優師計劃”師范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與其簽訂《公費師范生培養就業協議》或《“優師計劃”師范生培養協議》,納入我省公費師范生、“優師計劃”師范生進行培養,享有相關權利、履行相關義務。轉為公費師范生的,畢業后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接收、安置至中小學、幼兒園任教。轉為“優師計劃”師范生的,畢業后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回定向縣中小學、幼兒園任教。
(二)建立退役軍人教師職業能力培養模式
依托普通高等學校、專業培訓機構等教育資源,面向40周歲及以下、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有從教意愿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開展教育教學能力專項培訓,幫助其提升教育教學能力,提高教師資格證相關學科考試競爭力,以獲取參加教師公開考聘資格。該項培訓按照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相關規定施行,培訓經費納入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補助項目范圍。
(三)放寬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條件
綜合考慮服役年限等因素,退役軍人參加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并在教師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確。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資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四)鼓勵退役軍人參加師范類學歷提升教育
落實高考、專升本、研究生考試等招考中對退役軍人優惠政策,鼓勵退役軍人報考師范類院校,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予以加分、免試、優先錄取等,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落實學費減免和助學金等教育資助政策。
(五)面向退役軍人設置專崗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在制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計劃時,應拿出3%-5%的比例,設置退役軍人專項崗位,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定報考比例被取消的,將其轉入相應的一般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
在中小學校、幼兒園有空編的情況下,適當增加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指標,根據實際可安排在管理、專技、工勤崗位,原則上每個縣(市、區)每年至少提供2個中小學、幼兒園崗位供退役士兵選擇,安置人數較多的,可適當增加市屬中小學、幼兒園崗位數量。
(六)建立國防教育輔導員隊伍
著力培養選拔一批政治合格、素質過硬且具有相關資質的優秀退役軍人,建立國防教育輔導員人才庫。鼓勵聘用人才庫的人員到中小學校擔任專職或兼職國防教育輔導員。將退役軍人到中小學校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國防教育、國家安全教育和軍事拓展服務等工作,納入各級政府購買服務目錄。
各級青少年綜合實踐基地可根據工作實際招聘國防教育輔導員,承擔基地中小學生愛國主義、國防教育任務。國防教育輔導員統籌使用退役軍人專崗職位。
(七)支持多元化發展
中小學校、幼兒園要遵循教師成長規律,加強退役軍人教師的專業培訓和跟蹤培養,配備優秀骨干教師傳幫帶;要發揮好退役軍人教師優勢,在愛國主義、集體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在理想、道德、紀律、法治、國防和民族團結教育中提供施展才能的舞臺空間,鞏固學校思想文化陣地,加強國家安全教育。退役軍人教師的服役年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算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在績效工資分配、職稱評定、崗位晉級考核中,要綜合考慮退役軍人教師的教學業績、教書育人實效以及對學校的貢獻作用,全面客觀評價,體現激勵導向。
三、保障機制
(八)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各地要在當地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建立健全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工作機制,高位推動工作。要結合實際提出具體落實措施,深化政策統籌,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關系,設計銜接好選拔、培養、聘用、發展各個環節。要強化各級各部門之間信息溝通共享,建立會商機制,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九)加大資金保障力度
退役軍人非公費師范生轉公費師范生,中小學、幼兒園開展國防教育活動、退役軍人教師工資待遇等所需經費,由教育部門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資金保障。退役軍人教師職業能力培養、國防教育宣講等工作所需經費,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資金保障。
(十)明確職責分工
各職能部門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退役軍人教師培養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總體要求,明確目標,細化措施,切實履職盡責。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加大宣傳力度,擬定退役軍人安置計劃,組織退役軍人教師職業能力專項培訓,積極組織開展國防教育宣講等。教育部門負責指導高校制定退役軍人教師培養總體方案,加強對高校的政策指導和教學管理,組織教師公開招聘中退役軍人專門崗位的設置、招聘,指導各學校開展國防教育相關活動等。人社部門負責制定教師公開招聘中退役軍人專門崗位的人員計劃分解,指導教師公開招聘公告的發布,協助退役軍人辦理入職手續等。
(十一)加強宣傳評優
各級教育和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注重培養、挖掘退役軍人教師先進典型,加大學習宣傳力度。對符合相應條件的退役軍人教師,優先推薦為“最美退役軍人”候選對象。
(十二)實施督查檢查
各地應加強督查檢查,將是否落實政策、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形成人才培養體系作為檢查考評內容。考評結果作為雙擁模范評選推薦重要指標。
本方案自2025年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三晉通
大同政務
晉公網安備140200020001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