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035200006/2022-00002
信息分類:
政策
發布機構:
大同市公安局
發布日期:
2022-10-24 09:48
標題:
大同市公安局戶政業務熱點問題解答(第五期)
文號:
時效:
大同市公安局戶政業務熱點問題解答(第五期)
發布時間:2022-10-24 09:48
來源:大同市公安局
微笑展示形象、服務提升效能”主題活動開展以來,大同市公安機關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一切為了群眾、一切服務群眾”的理念,不斷提高工作質量,持續增強服務效能,大同市公安局將按照現行的戶籍管理政策,把市民群眾關注度高、疑問相對集中的辦戶辦證知識制作成小貼士,以便群眾詳細了解相關業務的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及承諾時限等事宜。
如何為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
嬰兒出生后三個月內,由父親、母親或其他監護人申報出生登記。嬰兒可以隨父或隨母登記戶口,但父母在同一設區市內且一方為集體戶的,應當隨家庭戶一方申報出生登記、并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雙方居民身份證、落戶方居民戶口簿;
(3)父母結婚證或非婚生育聲明。
非婚隨父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同時為了減少群眾來回奔波,方便為新生兒登記戶口,公安機關推出了出生登記“全省通辦”便民措施,即我省戶籍人口可以在全省任一派出所辦理,不必非去戶籍地派出所辦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屬于本省家庭戶。(2)申請人是新生兒的父親或母親。(3)新生兒父母的民族相同。(4)新生兒未滿1周歲。(5)新生兒是婚內生育。(6)新生兒在境內出生。(7)新生兒與戶主存在血緣關系。
所需材料: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新生兒父母的戶口頁、身份證和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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